吉林:加強經濟責任審計 服務換屆工作
日前,受省委組織部委托,為配合換屆工作,服務干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需要,吉林省審計廳派出審計組對31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報告將報送省政府及省委組織部。
針對這次審計時間緊、工作量大,任務要求高的特點,吉林省審計廳專門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提出了“分頭實施、突出重點、嚴肅紀律、確保質量”的總體要求:
一是要求各審計組要根據(jù)被審計干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審計實施方案,報廳長辦公會審定后,嚴格組織實施。
二是要進一步突出審計重點,將領導干部的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政策執(zhí)行權和個人廉政情況即“三權一廉”作為主要審計內容。做到“五個關注”:關注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與國家和省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關注遵守執(zhí)行有關經濟法律法規(guī),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fā)展情況;關注制定和執(zhí)行重大經濟決策及實施效果情況;關注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情況;關注個人有關廉政規(guī)定情況。
三是要求審計組在審計過程要嚴格執(zhí)行審計紀律“八不準”等各項廉政規(guī)定,廳紀檢組將對審計組廉政情況進行抽查,并對審計組執(zhí)行審計紀律“八不準”情況進行回訪。
四是各審計組要按時限要求提交審計報告,經法規(guī)處復核后,報廳長辦公會審訂,確保審計定性準確、評價客觀、建議可行。(李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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