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積極落實審計建議 消除高校消防安全隱患
2011年5月,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對遼寧省省屬高校債務進行了審計。審計中發(fā)現(xiàn),23所省屬高校241棟學生宿舍樓等建筑物未通過消防驗收即投入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遼寧省人民政府對此予以高度重視,省長作出“必須立即整改,確保安全”的批示。
遼寧省人民政府立即責成省公安廳、教育廳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對高校消防驗收問題進行專項檢查。為加強整改落實,聯(lián)合檢查組連續(xù)下發(fā)兩個通知,并多次召集各高校所在轄區(qū)的有關單位負責人,專題研究部署,明確總體目標,制定工作方案,對所在轄區(qū)內的所有高校進行全面排查整治。有關單位和部門建立了技術保障綠色通道,保證整改的順利實施。聯(lián)合檢查組還分別對沈陽等6市的排查整治情況開展了核查工作。截至2011年10月,23所高校約60%的建筑工程已整改完畢,取得了相應的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或通過消防驗收備案。
為進一步推進省屬高校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工作,省教育廳、公安廳、監(jiān)察廳又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建筑物消防驗收相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具體要求。一是省屬各高校新建工程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及備案抽查程序;二是對現(xiàn)有消防驗收不合格的建筑物要限期整改;三是要嚴格落實消防責任。
上述問題的整改落實,消除了高校建筑工程的安全隱患,確保了高校教職工和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了高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劉偉)
遼寧省人民政府立即責成省公安廳、教育廳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對高校消防驗收問題進行專項檢查。為加強整改落實,聯(lián)合檢查組連續(xù)下發(fā)兩個通知,并多次召集各高校所在轄區(qū)的有關單位負責人,專題研究部署,明確總體目標,制定工作方案,對所在轄區(qū)內的所有高校進行全面排查整治。有關單位和部門建立了技術保障綠色通道,保證整改的順利實施。聯(lián)合檢查組還分別對沈陽等6市的排查整治情況開展了核查工作。截至2011年10月,23所高校約60%的建筑工程已整改完畢,取得了相應的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或通過消防驗收備案。
為進一步推進省屬高校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工作,省教育廳、公安廳、監(jiān)察廳又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建筑物消防驗收相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具體要求。一是省屬各高校新建工程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及備案抽查程序;二是對現(xiàn)有消防驗收不合格的建筑物要限期整改;三是要嚴格落實消防責任。
上述問題的整改落實,消除了高校建筑工程的安全隱患,確保了高校教職工和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了高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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