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全省率先印發(fā)《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定期報送審計所需電子數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意味著該市大數據審計最基礎的“數據來源和數據規(guī)范”問題將迎刃而解,標志著該市大數據審計將進入全新的加速發(fā)展期。
《通知》明確,市、縣市區(qū)(園區(qū)和示范區(qū))相關部門單位每年需向市審計機關報送財政財務和業(yè)務等相關數據,一類是署定報送電子數據,每年根據審計署文件要求,分別于1月、7月報送財政預算指標管理等電子數據;一類是被審單位報送電子數據,每年納入審計項目計劃的被審單位,于4月底前向市審計機關報送單位基本信息等電子數據。數據以電子文件或電子表格的形式報送。
《通知》要求,各部門單位要建立數據報送內部審核機制,加強審核把關,不得通過“第三方”報送,嚴格按照保密要求確保電子數據轉儲、運送安全,履行好數據交接手續(xù),確保報送數據的真實完整,如出現故意隱瞞、篡改數據,影響審計結果判斷,造成重大失誤的,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及人員的責任。《通知》還明確,將數據報送工作納入報送單位黨政領導班子績效考核,對數據報送不符合要求的單位進行扣分。
市審計局負責人表示:“數據與大數據審計,好比水與舟,有水才能載舟,水好才能載好舟?!痹摂祿笏椭贫鹊慕?,解決了大數據審計“有水”和“水好”的問題,奠定了湘潭市大數據審計的先發(fā)優(yōu)勢,該局將充分運用好這一先發(fā)優(yōu)勢,建成全省一流的審計大數據中心。(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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