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審計廳制定出臺《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管理辦法》
為保證全省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順利實施,加強對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管理,根據(jù)審計署《關于加強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質量管理的通知》要求,最近山東省審計廳制定出臺了《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管理辦法(試行)》,主要內容包括:
一、審計管理方式。國外貸援款公證審計項目列入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劃,不授權市級審計機關審計,由省審計廳對審計署負責并依據(jù)項目協(xié)議要求按時出具公證審計報告。省審計廳在實施公證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重大違法違規(guī)及違反項目協(xié)議的問題,應當及時向審計署報告,由審計署研究決定處理辦法,并接受審計署對公證審計質量進行的質量檢查。
二、審計范圍和內容。省審計廳根據(jù)實際情況和各國外貸援款項目的特點,對部分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重要性原則進行抽樣審計,每年抽樣比例應不低于所有子項目的30%,并保證所有子項目在項目執(zhí)行期內至少審計一次。省審計廳每年底應了解各國外貸援款項目當年進展情況,初步確定子項目抽審比例及抽審名單,向項目所在市下達下年度的審計計劃預案,包括項目單位基本情況、所需抽調當?shù)貙徲嬋藛T數(shù)量、抽調人員資質要求、時間要求等信息。審計計劃及審計方案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再變動。審計過程中,抽審項目如需調整,必須經省審計廳外資處批準。同時要求,今后開展公證審計要結合搞好績效審計,逐步加大績效審計分量,積極探索在公證審計報告中增加有關績效審計的內容,始終把績效審計思維和方式方法貫穿公證審計全過程。除結合公證審計每年安排專項績效審計調查外,對其他公證審計項目,都要對審計項目的設計決策、計劃管理、建設運營、財務管理和項目績效等作出評價。審計中要善于發(fā)揮專家的重要作用,嘗試將專家意見作為審計證據(jù),實現(xiàn)對影響項目績效和弄虛作假等重大問題的突破。
三、審計人員。省審計廳在組織實施公證審計時,應當組織有關市審計機關外資審計人員參加,原則上不抽調縣級審計機關人員。有關市應根據(jù)項目情況及時提報參與審計人員名單,由省審計廳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向提報單位反饋。審計組力量不足的,由省審計廳根據(jù)項目情況聘請外部專業(yè)人員、已調離或離崗原外資審計人員參與審計。審計組由省審計廳人員任組長,審計項目在外地的,可由所在市的分管副局長或外資科(處)長擔任審計組副組長,成員由省審計廳及項目所在市的外資審計人員及根據(jù)項目需要聘請的其他審計人員組成。各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組根據(jù)抽審項目分布情況,可分成若干審計小組,但每個小組必須確保有1名省審計廳審計人員參加。
四、審計實施。搞好審前調查,做好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主動爭取各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支持配合。實施審計前召開進點會,子項目多的大型外資項目可通過視頻等形式統(tǒng)一召開進點會,各級參審人員及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必須參加。
參審人員統(tǒng)一使用AO2008外資版軟件進行審計,根據(jù)省審計廳要求實施OA與AO系統(tǒng)的交互;審計過程中要注重計算機專家經驗的總結提煉和AO應用實例的編寫,對被審計單位的電子數(shù)據(jù)要注意保密。審計結束后,由主審負責對所有參審人員形成的審計資料通過AO統(tǒng)一打包上報省審計廳,各參審人員電子數(shù)據(jù)要在審計組長的監(jiān)督下從電腦上徹底刪除。工作中各審計小組要注意搞好溝通,遇到重大困難和問題應及時向省審計廳反映,由省審計廳研究提出解決措施意見。涉及匯總的項目應預留匯總時間,參與匯總和撰寫報告的審計人員由審計組長或主審在審計組成員中確定,也可根據(jù)需要聘請有關專家參與。對重大審計項目應召開調度匯總會,分類調度審計情況,研究共性問題,組織突破重大問題和難點問題,指導補充完善尚未查深查透或審計不到位、有遺漏的問題。對各審計組報送的所有審計資料采取“兩上兩下”方式,進行質量審核把關。所有國外貸援款項目由省審計廳外資處統(tǒng)一制定審計方案,下發(fā)審計通知書,出具公證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決定,按省審計廳統(tǒng)一要求整理裝訂檔案。省審計廳法制處負責復核,審計檔案由省審計廳統(tǒng)一保存。
五、審計整改和審計成果開發(fā)利用。實施審計過程中和審計結束后,要狠抓審計整改工作,充分發(fā)揮審計“免疫”功能。各審計組要注意調動各級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執(zhí)行單位的積極性,一方面做好邊審計邊整改工作,力求將審計查出的問題在審計期間予以糾正;一方面做好審計結束后被審計單位特別是主管部門的整改工作,確保微觀和宏觀兩個層次整改效果。強化審計成果深加工,樹立科學審計信息觀,通過信息宣傳等渠道及時反映工作情況、動態(tài)審計成果。要注意從正反兩個方面多角度、多側面分專題反映審計成果,搞好綜合審計成果的深加工,以在更高層次、更大范圍上進一步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為宏觀管理服務的重要職能作用。省審計廳每年在對公證項目綜合審計結果進行公告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公證項目單項審計結果公告和非公證外資審計項目結果公告。各地也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探索試行非外資公證審計項目結果公告。
六、審計質量控制。省審計廳嚴把“審計實施方案、現(xiàn)場審計質量、審計情況調度匯總、三級審理復核、審計責任追究”六個關口,通過實行巡回檢查、定期信息報送、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外聘人員參與、審計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加強對審計質量的控制。
審計組嚴格執(zhí)行審計組長領導下的主審負責制,主審對審計組長負責,審計組長對其上級負責;審計組下設分組的,亦同。省審計廳成立審計質量檢查小組,在實施審計期間或審計項目審結后,依據(jù)審計署發(fā)布的《審計機關國外貸援款公證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對各審計組審計質量進行檢查;根據(jù)審計署《審計機關國外貸援款公證審計項目質量考核辦法》和專項要求對各地參審項目進行考核,對業(yè)績突出的予以表彰。各市參審小組審計成果應納入當?shù)貙徲嫏C關考核。省審計廳建立實行審計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從審計組長(小組長)、主審和審計組成員三個層次劃分責任,哪一級出現(xiàn)問題就追究哪一級的責任。
七、審計經費保障。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管理方式改變后,審計經費執(zhí)行財政部、審計署印發(fā)的《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公證審計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所有參審人員的外勤審計經費執(zhí)行《山東省審計廳審計業(yè)務外勤經費管理規(guī)定》(試行),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人員和有關專家經費,參照執(zhí)行《山東省審計廳聘請外部專業(yè)人員參與審計管理辦法》。審計所需經費全部由省審計廳保障,審計期間發(fā)生的費用可由市審計局從省審計廳撥付的外資補助經費中先行墊付。每年公證審計結束后,省審計廳將綜合考慮抽調的下級外資審計人員的工作量、工作態(tài)度及審計質量等,對參審人員及所在審計機關給予適當經費補助或獎勵。(孫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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