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縣政府采納審計建議開展低效土地專項整治行動
日前, 浙江省永嘉縣審計局在對全縣土地出讓金審計調查中發(fā)現(xiàn),一些征用的土地“征而未用”或閑置或低效使用,土地效益未充分體現(xiàn)。審計提出了政府牽頭開展統(tǒng)一清理的建議,引起了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并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專門印發(fā)了《開展閑置土地的清理處置和低效土地的盤活利用工作方案》, 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閑置土地的清理處置和低效土地的盤活利用統(tǒng)一行動。
縣政府牽頭組織專門力量對清理范圍內的土地進行排查摸底與核對清理后,深入分析原因,采取分類解決措施:對閑置土地,如由自身原因造成的,該征收閑置費的堅決予以征收閑置費,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堅決予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由客觀原因造成閑置的,采取實地查勘,有關部門確認后予以適當延長開工建設期,盡早排除進場障礙等途徑予以處置。對低效利用土地,能盤活的予以盤活,能收回的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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