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臨海審計五項措施落實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為認真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浙江省臨海市審計局制定五項措施,認真抓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小組。由局長擔任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小組組長,分管投資審計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基建投資審計科全員參與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審計工作。
建立聯席協調制度。與發(fā)改局、財政局建立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聯席制度,及早了解國債投資、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計劃,布置年度審計工作任務,布署審計提前介入。
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監(jiān)督機制。著重加強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社會各界關注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事前控制、事中監(jiān)督、事后審計的“全過程”審計監(jiān)督,促進建立規(guī)范的工程建設市場體系,推進體制機制制度創(chuàng)新。
加強在建國債、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力度。根據市委、市政府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對在建的國債、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加大審計力度,查工程建設項目決策、招投標活動、土地使用權審計和出讓是否規(guī)范;查物資采購和資金安排是否合規(guī)合法;查超工期、超投資、低質量的工程項目是否存在嚴重違紀違法現象;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是否利用職權違規(guī)干預工程建設行為。
加大審計整改查處力度。對于審計發(fā)現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違規(guī)問題,協同監(jiān)察、發(fā)改、財政等相關部門督促整改;對于審計發(fā)現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移交紀委、檢察進行查處,共同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方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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