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審計廳開展以經濟責任審計為統(tǒng)領綜合實施審計項目試點工作
近日,河北省審計廳認真貫徹審計署要求,充分發(fā)揮國家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經濟責任審計為統(tǒng)領,整合審計資源,同時啟動、綜合實施審計項目,進行綜合實施審計項目的試點工作。
這次試點工作,河北省審計廳組成六個審計組,分別由經責、財政、社保、金融、行政事業(yè)、投資、企業(yè)、農業(yè)等處室負責,同時開展對某市原市長經濟責任及該市財政決算、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基金、農村信用社、開發(fā)區(qū)、國有土地收入及土地整理資金等六個項目的審計,各審計組以滿足經責審計內容和要求為原則,各自制定審計實施方案,下達審計通知書,在履行各自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xié)調、相互配合,實現(xiàn)信息資源共享,審計成果共享,避免重復審計和各自為戰(zhàn)。同時,河北省審計廳組成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試點工作的日常協(xié)調、指導、檢查和跟蹤審理工作,并實施全過程審計質量控制和審計質量驗收制度,對審計質量進行嚴格把關,確保高質量完成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這次試點工作,各審計組將以經濟責任審計為統(tǒng)領,深入探索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和責任界定等問題,力求客觀真實反映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全部現(xiàn)場審計結束后,各審計組將分別出具審計報告,并將與市長經濟責任有關的內容匯總形成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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