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長島:三招力求本級審計整改成果最大化
圍繞不斷提升審計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近期,山東省煙臺市長島縣審計局成立了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審計結論執(zhí)行小組,采取三項措施,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工作制度,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整改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
一是實行了臺賬備案審核制度。要求各審計組長在執(zhí)行期滿后10日內將被審計單位具體整改落實情況報送局辦公室,逐一核實確認后登記臺賬。對未按時整改落實的,由辦公室向審計組長發(fā)送催辦通知書,由被審計單位就未整改原因、計劃整改時限等寫出書面說明材料,經審計結論執(zhí)行小組批準后方可延期。
二是建立了聯(lián)席會議制度。該局通過《審計專報信息》將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項目存在問題的審計處理情況和整改進度報送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紀委,由縣政府分管縣長定期主持召開會議調度、通報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并將落實情況與年底單位考核相掛鉤,切實提高審計結論的嚴肅性。
三是建立特邀審計監(jiān)督員制度。邀請3名人大代表擔任特邀審計監(jiān)督員,定期通報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廉潔勤政情況,征求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審計客觀、公正。
截止目前,該局2010年度本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問題的整改比例已達95%,其他問題正在積極整改中。(韋有敏 車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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