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阿巴嘎旗:五舉措全力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近來,內蒙古自治區(qū)阿巴嘎旗審計局為全面貫徹落實兩辦《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促進本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進一步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充分發(fā)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和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積極采取五措施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一是認真學習宣傳兩辦《規(guī)定》。要求審計干部既要認真學習掌握《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又要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積極向被審計單位領導人員及財務人員宣傳《規(guī)定》內容。二是發(fā)揮聯動機制。充分發(fā)揮該旗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工作力度,加強部門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強交流和審計情況的通報,達到資源共享。三是掌握好工作進程。嚴格按照審計工作方案,從審計委托立項、審計結果報告的報送及審計結果運用等方面做好銜接。四是完善方式方法。不斷研究和改進審計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努力防范審計風險,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五是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堅持“審用結合”,把審計成果與干部考核管理相掛鉤,把審計成果運用到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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