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努力通過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干部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
近日,云南省2014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在昆明召開,會議聽取了該省2013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匯報和今年工作打算,研究確定了今年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并對今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人保廳、省監(jiān)察局、省國資委和省審計廳等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和聯絡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指出,2013年,云南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協調機制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評價體系進一步健全,方式方法進一步優(yōu)化,結果運用進一步深化,查處力度進一步加大。全年共審計領導干部1094名,查出違規(guī)金額84.6億元,管理不規(guī)范金額169.77億元,損失浪費金額5156萬元。經濟責任審計在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打擊腐敗、防范風險、推動改革、促進發(fā)展等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成效。
會議要求,云南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繼續(xù)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委九屆七次全委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促進領導干部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努力實現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審計監(jiān)督全覆蓋。一是著力創(chuàng)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模式。正確處理審計人員少和審計任務重的突出矛盾,科學計劃管理,創(chuàng)新審計方法,進一步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效能,努力實現審計對象的全覆蓋。二是著力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把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整治“四風”突出問題等作為審計重點,積極探索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三是著力推進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進一步加大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的執(zhí)行力度,不斷完善和規(guī)范評價辦法、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四是著力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促進提高審計工作的規(guī)范性,做到審計結果可用;努力提高審計報告的實用性,做到審計結果好用;切實提高審計分析的建設性,做到審計結果管用,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干部監(jiān)督和管理、懲治和預防腐敗等方面發(fā)揮更大的作用。(李玥帆 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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