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審計局迅速學習貫徹《框架意見》及配套文件精神
審計署組織召開全國審計機關電視電話會議后,12月9日、10日,江蘇省揚州市審計局立即組織召開局黨組會、縣(市、區(qū))審計局局長座談會,專題學習傳達中央兩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配套文件精神,以及審計署、省審計廳關于推進落實審計體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認真學習,統(tǒng)一思想。
全市審計機關要積極組織學習貫徹《框架意見》及其配套文件,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盡快把思想統(tǒng)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要把推進審計管理體制改革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意義,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著眼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創(chuàng)新體制機制,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審計工作,努力提升審計工作水平,更好服務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二是凝神聚力,互推互進。
要認真梳理本年度的各項工作,聚精會神完成各項審計任務,特別要重點抓好12月份的政策跟蹤審計、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質量和效率并重。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做好2016年審計項目計劃編制工作。同時,要按照省審計廳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和報告貫徹《框架意見》及其配套文件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和新情況,保障改革有序進行。三是嚴明紀律,恪守規(guī)矩。
對完善省以下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方案提出合理化意見建議,提出的問題要結合實際真實反映地方情況,提出的建議要有可操作性。在執(zhí)行改革過程中,要堅持“四個嚴守”即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堅持“四個嚴禁”即嚴禁突擊進人、嚴禁突擊提干、嚴禁發(fā)放錢物、嚴禁處置資產,這是一條基本紅線,要不折不扣嚴格執(zhí)行。(沈燕兵)【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