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審計人員工作行為,樹立良好職業(yè)形象,河南省西峽縣審計局日前下發(fā)《西峽縣審計局文明審計辦法》。
該辦法規(guī)定,審計人員應當自覺遵守社會公德,注重個人儀容儀表,準確使用工作稱謂和文明用語,遵守工作秩序和辦公場所管理規(guī)定,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應當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期間不得處理與審計無關的事項;就地審計時,自覺保持審計現(xiàn)場整潔有序,下班時關閉門窗和電源,造成被審計單位公共財產(chǎn)丟失或損壞的予以賠償;審計結(jié)束應當及時、完整歸還辦公場所和有關資料,按規(guī)定結(jié)清住宿費和伙食等各項費用并取得相關票據(jù)。
該辦法要求,審計人員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資料時應當做到文明有禮、語氣和藹;與被審計單位溝通情況或交換意見時應當態(tài)度誠懇、有理有據(jù)、不卑不亢,對存在分歧的事項應當虛心聽取意見、實事求是、客觀分析、以理服人,不得主觀臆斷、盛氣凌人、以監(jiān)督者自居;遇到被審計單位故意刁難時應當沉著冷靜、從容應對、依法辦事;遇到威脅或干預時應當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面對誘惑時要不受影響、不為所動;相關情況和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審計組負責人、分管局長或局長。
該辦法明確,建立審計組文明審計情況定期檢查機制,聽取被審計單位對文明審計情況的反映;對審計人員出現(xiàn)不文明行為的,由審計組負責人及時給予提醒和糾正,仍不改正的,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給審計工作和機關形象造成影響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調(diào)整崗位;造成嚴重影響的,當年考核不得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應當追究紀律責任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楊紅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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