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強化“四大機制” 促進審計整改工作
今年以來,浙江省永嘉縣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審計整改落實年”活動為契機,強力推行“綜合報告制度、政府督辦機制、聯(lián)合督查機制、整改考核機制”等四大機制,推動審計整改工作全面落實。截至目前,“同級審”項目的整改率達到90%以上,整改成效明顯高于往年。
一是實行綜合報告制度
。將經(jīng)濟責任審計、“同級審”中發(fā)現(xiàn)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撰寫成綜合專題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得到縣領導高度重視,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都專題聽取匯報,縣主要領導對審計綜合報告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二是建立政府督辦機制
。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縣政府電子政務督辦系統(tǒng),對經(jīng)濟責任審計綜合報告反映的問題進行分解,制作問題整改清單,由電子政務督辦系統(tǒng)交辦給相關責任單位,要求承辦單位根據(jù)整改要求限期辦理,并按辦理進度定期反饋整改情況。督辦結果要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并抄送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織部門等,由其對督辦不力的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進行約談。三是深化聯(lián)合督查機制
。縣政府成立整改領導小組,縣長牽頭召開整改工作會議,縣府辦、縣考績辦、縣審計局等整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聯(lián)合督查組,對整改落實不力的單位開展實地督查,深入了解情況,協(xié)調解決相關問題,合力推動整改舉措落地。四是強化整改考核機制
。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了功能區(qū)、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單位年度考核“三大”評價指標,即:黨風廉政建設考核、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條線工作考核,由審計局進行評分。由此形成了完備的考核體系,進一步加大了審計整改工作的推動力度。(陳繼勛)【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