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京津冀辦結合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展開新一輪審計準則宣傳培訓工作
抓好新審計準則的貫徹執(zhí)行,直接關系到能否切實保證和提高今年及以后的審計工作質量。為此,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在2010年下半年已組織第一輪學習培訓的基礎上,結合舉全辦之力組織實施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項目,日前全面啟動、展開了新一輪的審計準則宣傳培訓工作。
此次審計準則宣傳培訓工作主要有三個特點:
一是進一步增強內容上的針對性。該辦由法規(guī)處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收集審計實踐中有關新準則理解和實施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分類整理,統(tǒng)一解釋,并派審理復核人員到各審計現(xiàn)場根據(jù)需要隨時跟蹤指導答疑。
二是進一步增強方式上的趣味性。目前該辦正在設計新準則學習題庫,準備下發(fā)給每個審計人員,通過答題自測強化掌握,加深理解。同時,還將適時組織知識競賽等審計人員喜聞樂見的活動,進一步促進學習。
三是進一步強調形式上的務實性。鑒于目前新準則的貫徹實施已經正式進入實戰(zhàn)階段,在培訓上更多地采用審計組、審計小組集中學習的形式,由審理復核人員現(xiàn)場督促和關注學習效果。同時,為提供更加便捷的行為模板,使審計人員更快更好地領會和掌握新規(guī)范,該辦緊緊圍繞準則要求,結合實際,研究編制了配套的審計質量控制指南。(劉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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