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鄭州辦出臺機關管理精細化實施意見
日前,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制訂了旨在加強機關事務管理、提高制度執(zhí)行力的機關管理精細化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明確了機關管理中40余項工作的內容、重點、程序和方法,強化了督辦、檢查和問責。
近兩年來,鄭州辦高度重視機關管理工作,從去年起就提出了包括推行審計現場管理的精細化、推行審計成果管理的精細化、推行制度執(zhí)行落實的精細化、推行工作業(yè)績考核的精細化、推行廉政風險防控的精細化等5個重要板塊在內的精細化建設構架。經過近兩年的運轉實驗和多方面廣泛征求意見,機關管理部分已經基本成熟,形成了由2.8萬字、35個流程圖組成的《機關管理精細化實施意見》。
一是機關管理精細化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機關管理水平,推進審計工作管理的法治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公開化,強化制度執(zhí)行力,完善責任追究制。審計特派辦是審計署的“野戰(zhàn)軍”,審計業(yè)務工作毫無疑問是一切工作的中心,但一切審計業(yè)務的成果最終都要通過綜合部門體現出來。機關管理既是審計業(yè)務工作業(yè)績和質量的基礎支撐,又是審計成果輸出的最終端口。機關管理所發(fā)揮的服務、督促、協(xié)調、控制作用對特派辦來說及其重要。
二是機關管理精細化的要義,是在現有制度、規(guī)定的基礎上,依據特派辦內部所設機構的基本分工,在明確部門職責、厘清崗位責任的條件下,建立進一步細化辦事程序、辦事規(guī)則、辦事效率以及事后考核、考評的綜合體系,其重點放在了部門分工、個人分工的結合部和交叉銜接部。努力從根本上解決分工不明、責任不清、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的機關痼疾,力爭形成“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工作相對均衡、苦樂相對均等的權利義務機制。
三是機關管理精細化的內容比較復雜,該辦按照內部機構分工,把綜合部門的工作先大致劃分出幾塊相對獨立的“責任田”:辦公室、法規(guī)處、計算機處、人教處、機關黨委、機關后勤服務中心;各個部門再對責任田內的工作任務、崗位設置、人員分工、主要業(yè)務流程進行整體謀劃,拿出分項目的操作程序、辦事規(guī)則、責任追究辦法等,因事設崗,因崗設人,職責明晰,環(huán)環(huán)相扣,形成本部門的精細化管理辦法;最后再由辦公室進行綜合、協(xié)調、平衡,查漏補缺,搞好銜接,統(tǒng)一規(guī)范,完善細節(jié),形成全辦統(tǒng)一的精細化意見,以保證整個機關運轉的順暢、明晰、高效。
四是推動黨務、政務公開,提高透明度,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也是實施機關精細化管理要達到的目標之一。綜合部門永遠是服務于第一線的,牢固樹立服務意識顯得非常重要。該辦在制訂機關管理精細化實施意見時,通過業(yè)務項目流程圖的方式,將所有辦事程序簡易化、直觀化、透明化,某人要辦某事,一圖在手,不用求人,自然順暢如意。過去新進一個公務員,領到幾十萬字的制度匯編,不免一頭霧水,不知要學習多長時間才能弄懂,流程圖公布后,事情就變得簡捷多了,方便多了。
精細化管理意見,并不是要代替所有制度。該辦的精細化是在原有制度上的精細化,精細化的實施勢必又會帶來對過時的、繁瑣的制度進行修訂。因此精細化管理意見將是一個開放的、發(fā)展中的體系。(王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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