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審計廳制訂下發(fā)了《湖南省審計機關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案》,提出以審計計劃、實施、審理、執(zhí)行“四分離”的管理模式為基礎,以防范審計風險和廉政風險為核心內(nèi)容,通過梳理崗位職責權限、查找廉政風險點、制訂防控措施,構筑從源頭上防控廉政風險的長效機制。
《方案》對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明確了指導思想、實施步驟、方法和具體任務。要求各單位對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各個崗位的行政權和內(nèi)部管理權進行清理,編制各權力事項操作規(guī)程,繪制工作流程圖;要查找權力運行中的廉政風險點及主要表現(xiàn)形式,歸并整合并進行風險評估,納入到廉政風險點防控信息庫;要以有效防控廉政風險為目標,制訂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增強審計機關權力運行的規(guī)范性和透明度,進一步完善審計質量控制機制、審計項目成本控制機制、審計外勤經(jīng)費自理機制、審計信息公開機制和廉政責任追究機制。
目前,該省各級審計機關已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了廉政風險防控責任制,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成立了專項工作小組,開展了廉政風險防控管理體系建設的專題調研;對建立廉政防控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進行了廣泛宣傳,充分調動了全體人員參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營造了全員參與、全員排查、全員防范的良好氛圍。(趙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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