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經四川省委組織部印發(fā)《關于改進和完善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強調審計和責任追究,防止“新官不理舊賬”、“吃子孫飯”等行為,留下一攤子爛賬的,已經離任了也要追究責任。
《實施辦法》強調,強化責任追究,加大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干,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損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資源嚴重浪費的,造成生態(tài)嚴重破壞的,盲目舉債留下一攤子爛賬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即便是已經離任的領導干部,也要追究責任。
目前,四川省審計廳正在結合《實施辦法》,修訂和完善《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審計機關將通過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重大失職瀆職行為、重大決策失當和損失浪費、重大管理漏洞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履職盡責,確保政令暢通,體現中央依法治國和從嚴治黨、治吏的精神。
據四川省審計廳介紹,今年1至10月該省對497個單位的504名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實施了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查出主要問題金額282.45億元,其中管理不規(guī)范金額265.33億元、違規(guī)金額16.82億元、損失浪費金額2966萬元。對違法違規(guī)問題,審計機關在審計職權范圍內分別依法進行了處理;對審計發(fā)現的其他違法、違紀問題,分別移送紀檢監(jiān)察、司法等職能部門作進一步查處。(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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