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據中組部《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的要求和有關工作機制,河南省委組織部負責同志首批對2014年度省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查出問題性質較重的8名審計對象進行了談話提醒,起到了紅紅臉、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作用,達到了抓早抓小抓苗頭、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的目的。此舉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目前,該省審計廳正在對今年實施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進行梳理匯總,配合省委組織部確定下一批提醒談話對象。
在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tài)下,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省委書記郭庚茂在聽取審計工作專題匯報時指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很重要,無論評價還是監(jiān)督一個干部都很有必要,是干部監(jiān)督法制化、制度化的一個重要途徑。”省長謝伏瞻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上批示:“有關部門要切實采取措施,進一步改進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一是加強對在任領導干部的審計,并作為干部轉任和提拔任用的參考;二是對離任干部審計結果的整改提出有效辦法,否則新官不理舊賬,問題依舊,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三是對審計發(fā)現的共性問題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夏杰提出:“在審計結果運用制度建設、成果使用上要有新突破。”
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指示要求,河南省有關部門不斷健全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制定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為切實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強化審計結果運用提供了重要保障。一是建立了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為組長的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河南省審計廳經濟責任審計局,健全了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司法、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等部門協(xié)作配合工作機制。另外,省審計廳還建立了省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數據庫,為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審計計劃,逐步實現審計全覆蓋提供了客觀依據。二是制定了《河南省關于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實施細則〉的意見》,省審計廳配合省委組織部出臺了《河南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操作辦法》、《干部監(jiān)督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干部監(jiān)督信息溝通具體操作辦法》等制度規(guī)定,完善了干部監(jiān)督體系,加強了信息互聯(lián)互通,強化了審計結果運用。三是認真貫徹落實審計法律法規(guī),在全省審計機關持續(xù)開展“審計質量提升年”活動,從審計方案制定、審計項目實施、審計整改落實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入手把好審計質量關。省審計廳領導班子成員經常采取明察暗訪的方式深入審計一線檢查指導,有效促進了審計質量提升和審計紀律落實,為結果運用奠定了堅實基礎。
該省在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加大審計力度、提高審計質量的基礎上,創(chuàng)新舉措強力推進省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實行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直報省委書記、省長和常務副省長,提交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的工作機制。省領導對此高度重視、高度關注,對每一份報告都閱示。近期省委組織部與省審計廳提交的《關于2014年度省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有關情況的報告》,明確提出了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七項具體措施,即:一是把《審計結果報告》存入審計對象個人檔案,以備查詢和使用;二是把《審計結果報告》提供給組織部對口干部處室,作為考核、任免、獎懲審計對象的重要依據;三是對《審計結果報告》中認定的違法違規(guī)事實進行認真分析研判,按審計對象所承擔的領導責任、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分項提出處理意見,做到能用盡用和充分運用;四是對查出的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jiān)察或司法機關處理;五是對存在問題較重的,按照中組部《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規(guī)定,對審計對象進行提醒、函詢直至誡勉,抓早抓小抓細,起到防范作用,促進干部健康成長;六是對存在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后果的,待省紀委等部門查實具體違紀情況,且查明審計對象所承擔的責任后,再據此提出處理建議(包括誡勉、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退、免職、降職等);七是對審計結果反映出的普遍性問題,深入分析梳理,健全規(guī)章制度,嚴格監(jiān)督管理干部,完善從嚴治黨機制,把有“病”的干部堵在門外,有效防止“帶病提拔”問題發(fā)生。省委書記郭庚茂針對此報告專門批示:“做得好,不斷總結,完善制度。”省長謝伏瞻批示:“這項工作抓得好,有利于引起干部重視和問題整改。”(張少民 王偉 王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