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促進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助力云南經(jīng)濟發(fā)展,近日,云南省審計廳根據(jù)《審計署關于印發(fā)2016年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穩(wěn)增長開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制定下發(fā)了《云南省審計廳2016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特別是“一把手”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統(tǒng)一到審計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決策安排上來,把重大政策跟蹤審計工作作為重中之重,主動作為、扎實工作、創(chuàng)新方式、多出亮點,及時反映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并提出可行的建議,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實施意見》指出,各級審計機關要按照“一盤棋、大項目”的總體要求,認真完成好省廳年度工作計劃中下達的19個重大政策跟蹤審計項目,將政策審計和其他審計項目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不怠、兩促進”,努力達到劉家義審計長提出的“見勢早、謀劃早、行動早”的要求。同時,各州(市)、縣(區(qū))審計機關要做好上級審計機關在年中下達新任務的思想準備,確保審計署和省廳下達的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實施意見》強調,各級審計機關每月均要對有關部門和地區(qū)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進行跟蹤審計,按月向被審計單位反饋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并出具整改函,持續(xù)推動審計整改,對未及時整改到位的問題按季向省廳穩(wěn)增辦報送相關情況。省廳各牽頭處要周密組織、認真實施;州(市)、縣(區(qū))審計機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圓滿完成各項重大政策跟蹤審計任務。
同時,《實施意見》還對創(chuàng)新審計方式方法、嚴格審計程序、重大事項報告、年終考評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嚴格審計程序,創(chuàng)新審計方法,堅持問題導向,精心組織、審深審透,確保審計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張倩倩 吳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