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從今年起,江西省審計機關將開展依法行政先進單位評比活動,旨在通過評比活動,樹立典型,推廣經(jīng)驗,充分發(fā)揮先進單位的示范作用,進一步開創(chuàng)全省審計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評比的主要內容為:審計機關貫徹實施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五年規(guī)劃中所提出目標的實現(xiàn)情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貫徹落實情況;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機構和運作機制運行情況;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審計機關“五五”普法規(guī)劃提出的重點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情況;堅持法制教育與依法審計相結合,推進審計法和審計準則的貫徹落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情況。
為了搞好此項活動,江西省審計廳制定了《依法行政先進單位評比標準》,評比以總分100分為標準,具體包括依法行政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等三大方面共15個細項,每一個細項都有具體的得分和扣分標準。評比標準采取倒扣分的計分制,對未達到標準和要求的,將扣除部分或全部的規(guī)定分值。(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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