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江蘇省南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于7月13日召開專題會議,總結近年來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研究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經濟責任審計的意見。會議決定,近日將以市委、市政府兩辦名義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jiān)察局、市人事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六部門聯合印發(fā)《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暫行辦法》;會議還研究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建議問責暫行辦法》,并將在近期出臺。
會議通過了《南京市經濟責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南京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南京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沈健同志肯定了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的成績,他同時強調,要從五個方面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一是提高認識,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增強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間溝通、協調,注重資源整合,做到信息共享。二是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安排上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加大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行業(yè)領導干部任中審計的比重,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發(fā)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三是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上要體現科學發(fā)展觀要求,更多地關注政府各項惠民政策的落實情況,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情況。四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方面要有新提升。通過逐步提高任中審計比重,前移監(jiān)督關口,為干部考察和任用提供參考依據。同時,加強對相同或類似行業(yè)的審計情況匯總分析,針對發(fā)現的普遍性、苗頭性的問題,努力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的層面上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放大審計成果的效應。五是以建設一流隊伍標準加強審計人才培養(yǎng)。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審計人員要不斷加強學習,更新知識,以人員素質的大提升,推動南京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入開展。(吳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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