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市審計局緊緊圍繞“創(chuàng)新審計理念、完善審計思路、改進審計方法、強化審計責任、推進審計執(zhí)法、提升審計質量、擴大審計影響、營造審計氛圍”的工作目標,認真實施依法監(jiān)督,切實強化對審計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努力維護審計監(jiān)督的嚴肅性、權威性。 一是嚴肅審計整改報告制度。市審計局在接到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后,嚴格按規(guī)定向市人民政府報告上一年度審計整改工作的綜合情況,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內容包括年度審計整改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建議等。
二是健全審計整改聯(lián)動機制。市審計局與發(fā)展改革、財政、公安、稅務、工商行政管理和紀檢監(jiān)察、檢察、組織人事等部門建立起審計整改工作溝通協(xié)調機制,充分發(fā)揮各自職能,形成合力,努力促進審計決定全面執(zhí)行。市審計局依法提請或移送的處理意見,相關部門依法進行相應的處理。
三是落實審計整改責任追究。市審計局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由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依法及時做出決定;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是加強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市審計局在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和移送處理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對被審計單位執(zhí)行審計決定的情況、采納審計意見及建議情況、處理審計移送事項結果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被審計單位未執(zhí)行審計決定的,查明問題原因,及時督促落實;對重大審計項目審計結果的跟蹤檢查和督促落實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五是強化審計整改聯(lián)合督查。市審計局要聯(lián)動財政、稅務、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做好審計整改的督查工作,及時匯總各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對逾期未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應及時發(fā)出督促整改通知書,有效促進審計查出問題的徹底整改。
六是完善審計要情專報制度。市審計局針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涉及民生的相關問題,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經濟案件、重要審計情況以及審計決定的落實和整改情況,以《審計情況專報》的形式及時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送。著眼于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注重加強對各部門、單位執(zhí)行財經紀律方面多發(fā)性、傾向性問題的分析研究,從機制、制度建設方面積極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措施,不斷提升審計執(zhí)法和整改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七是推進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市審計局認真堅持“以公告為常態(tài)、不公告為例外”的原則,嚴格按照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要求,在積極推進審計結果公告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制度。進一步擴大審計整改情況的對外開放度,采取適當?shù)姆绞?,主動向公眾通報審計整改結果,廣泛宣傳審計整改典型,適時對拒不整改或屢審屢犯的單位予以公開曝光。(楊青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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