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根據2011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對市本級2008年至2010年政府采購實施情況開展審計調查。 在審計中,該局以“規(guī)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績效”為目標,以財政性資金支出審計為主要內容,重點關注四個環(huán)節(jié):一是審查政府采購制度的健全、完善與執(zhí)行情況,關注落實《政府采購法》是否全面到位;二是審查財政部門組織監(jiān)管政府采購情況,關注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及計劃安排是否完整細化、采購方式是否正確合規(guī)、中介監(jiān)管是否適時全面、資金支付是否足額及時、采購效果是否績效等;三是審查采購單位實施政府采購情況,關注采購事項是否真實、采購內容是否優(yōu)質、會計核算是否及時、采購質量是否保證等;四是審查中介機構代理政府采購情況,關注代理范圍是否超限、代理收費是否超標、代理行為是否合規(guī)等問題。 這次審計,旨在進一步摸清青島市市級政府采購整體狀況,反映政府采購中出現(xiàn)的體制性、機制性和制度性障礙,揭示政府采購中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和典型性問題,提出富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審計建議,推動財政預算進一步細化,提高公共財政支出績效,促進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制度。(丁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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