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諸城市審計局把推進黨務公開作為“陽光審計”的推進器,不斷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機制,確保黨員干部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不斷提升審計的透明度,促進黨審共建和諧發(fā)展。 一是強化黨務公開的組織領導。把黨務公開作為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徑,作為一項貫穿黨務工作的長期任務來抓,成立局黨務公開領導小組,嚴格執(zhí)行黨組議事和決策制度,努力打造決策科學、民主公開的“陽光機關”。 二是完善黨務公開的制度機制。制定黨務公開的工作方案,落實督查制度、監(jiān)督反饋制度,采取定期督查、電話監(jiān)督等形式,深化對黨務公開的形式、內容以及實施情況的檢查,不斷擴大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推進決策民主化、黨務公開化、監(jiān)督全程化。 三是嚴格黨務公開的責任制考核。建立黨務公開考核責任制,細化任務目標,將黨務公開量化到人、具體到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抓落實。把黨務公開制度納入各科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年度千分制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獎懲的重要依據(jù),確保黨務公開不走形式,取得實效。(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