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市審計局在對邳州市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中,針對政府債務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在認真分析形成原因的基礎上,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審計建議,引起該市政府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政府債務資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政府債務資金,降低投資風險,該市建立健全了相關制度:
一是制定《關于政府部門使用金融貸款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對貸款資金使用的范圍、資金管理進行明確的細化和規(guī)范,將政府投融資管理納入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軌道,確保政府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huán)。
二是建立科學完善的償債機制。政府在每年年度預算中,科學統(tǒng)籌安排好現有的財力,在保工資、保運轉的前提下,將本年度財政擔保的債務本金及利息全額納入預算,科學有效地化解政府債務,防范財政風險。
三是實行績效評價制度。由市財政局每年有選擇性地對建設項目進行績效評價,重點評價項目的必要性、債務計劃的科學性、負債資金的使用情況、財務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和償債資金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確保資金的高效運作,發(fā)揮資金最大的效益。
四是確立專題報告制。政府在每年年初將上一年度的政府債務項目的實施情況,債務余額變動情況,本年度的實施的項目、預計的貸款計劃,是否增加貸款規(guī)模、還貸計劃等專題書面報告報市人大常委會,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當時間專題審議人民政府債務執(zhí)行情況,也可采取通過人大代表的視察活動、專題調研等方式加強其監(jiān)督檢查。(彭夫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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