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開發(fā)區(qū)審計局在今年對領導干部進行的經濟責任審計中,為獲取審計案件線索,積極查閱被審計單位會議紀要,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也為明確領導干部的相應責任提供了依據(jù)。
該局在審計過程中,將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會議紀要作為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必須提供的資料,通過翻閱會議紀要,對領導干部決策情況做到“三個明確”:明確決策的時間,避免超越任期,造成張冠李戴;明確決策的形成,分清是集體決策還是個人決策,分清應承擔的是領導責任還是直接責任;明確決策失誤的主、客觀原因,分清應承擔的是直接責任還是主管責任,避免一概而論,從而較全面地了解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重大經營行為和決策情況,便于準確開展審計評價。同時,通過查閱會議紀要,及時發(fā)現(xiàn)賬簿以外的各類審計線索,結合審計實施,及時查證、落實,進一步降低了審計風險,提高了審計質量。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青島開發(fā)區(qū)審計局在近幾年已完成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共獲取各類審計線索十幾條,查處因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浪費金額500多萬元,對違規(guī)事項依法進行了處理。(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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