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工業(yè)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調查結果向社會進行了公告。此專項審計調查促進了浙江省財政廳和省經信委及時全面修訂和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現了審計成果的轉化運用,有效提升了審計價值。 為了促進省委《關于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決定》的貫徹落實,去年,浙江省審計廳組織實施了對全省2009年至2010年度省級工業(yè)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同步審計調查。調查結束后,浙江省審計廳報送的審計信息專報《我省工業(yè)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被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專報信息》采用,副省長毛光烈作了“反映的問題、提出的建議要引起重視。請省經信委、科技廳領導研”的批示;報送的審計信息《審計調查表明:財政專項資金為助推我省工業(yè)轉型升級發(fā)揮引導作用》被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專報國辦信息》采用。 針對審計調查反映的省工業(yè)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浙江省財政廳和省經信委對原《浙江省工業(yè)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聯合下發(fā)了《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工業(yè)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新的管理辦法充分采納了進一步完善細化原資金管理辦法、增強資金分配使用的規(guī)范性、建立申報項目專家評審機制、進一步加強申報項目審核等審計建議,在規(guī)范專項資金扶持范圍和重點、提高資金使用集中度、健全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制度、加強扶持項目監(jiān)管和跟蹤問效、申報項目實行第三方專家評審論證制度、防止企業(yè)多頭申報等方面作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同時取消了技改項目貸款貼息和對地方財政資金配套的要求,力求從制度上體現專項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公平、效率和專項資金管理的科學性、規(guī)范性,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績效。(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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