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省昆山市審計局對優(yōu)化生態(tài)環(huán)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提升昆山城市形象的黑臭河道綜合整治工程進行了審計調查。昆山市政府高度重視此次審計發(fā)現(xiàn)的情況和問題,按照審計意見和建議,出臺了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并要求有關部門認真整改,促進了工程建設順利進展。
一是加大問題督辦整改,審計建議得到全面落實。針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未完全到位等問題,昆山市審計局提出了全面摸清轄區(qū)河道情況、進一步規(guī)范黑臭河道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全面推進黑臭河道整治工程等建議。市政府積極采納了審計建議,市長和市政府分管領導對審計報告均作出批示,并將相關問題列入當年效率效能考核范圍,由政府辦牽頭進行督辦,促進問題全部得到整改,審計建議全部得到落實。
二是推動水質考核制度出臺,源頭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審計發(fā)現(xiàn)該市河道整治存在遺漏和再度污染等問題,審計局提出了“河道整治全覆蓋,控制源頭污染,從根本上改善河道污染狀況”等切實可行的建議。對此,市政府及時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建立“河流斷面長制”,下發(fā)《關于建立全市河流斷面長制的通知》,將全市53條河道納入“河流斷面長制”考核,對實施范圍、考核內容、工作職責、保障措施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切實推進控源截污等河道綜合整治工作,逐步減少入河排污口,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提升全市河道水質。
三是完善河道長效管理機制,整治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審計發(fā)現(xiàn),河道整治后續(xù)維護職能未充分履行,存在部分沿河餐館存在偷排污水、部分小區(qū)居民將洗衣機排水管接入雨水管以及河道日常維護仍有不足等情況。對此,昆山市政府辦還印發(fā)《昆山市河道管理“河長制”工作實施意見》和《昆山市河道長效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為河道整治、利用、保護等活動及其監(jiān)督管理提供更加可靠的文件依據。相關部門針對審計提出的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等建議積極落實整改,對原有的河道管理辦法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細化職責,強化處罰和責任追究。(楊龍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