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河南省濟源市審計局嚴格按照新修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實施細則》,通過對49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行任職經濟責任審計,探索和改進經濟責任審計方法,不斷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成效。
一是注重審前調查。 根據被審計單位行業(yè)實際制定調查方案;全面收集查看被審計單位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工作計劃總結、出臺的政策文件以及以前年度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和審計整改情況等資料;選擇該單位不同層次干部職工召開座談會、發(fā)放調查問卷,全面了解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特別是遵守廉政規(guī)定方面的情況,在綜合研判情況后,確定審計重點,完善審計實施方案。
二是加大延伸審計手段。 堅持突出“四個延伸”:向經濟決策延伸,注重審查重大決策的實施全過程,是否發(fā)揮應有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向資金流向延伸,重點關注資金使用中虛開、虛報、擠占、截留、挪用和損失浪費等現象;向下屬單位延伸,重點查看領導干部個人有無將應由自己負擔的費用轉移至下屬單位負擔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向“三公”經費方面延伸,重點關注領導干部是否在履行“八項規(guī)定”方面存在不廉潔或損失浪費現象。
三是嚴控審計質量關。 做到審計方案嚴要求、跟蹤落實嚴把關、嚴格復核保質量,通過跟蹤落實審計項目是否按照審計方案確定的目標、內容和審計重點進行審計,審計程序是否完備,審計取證的內容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規(guī)范,有無存在漏審等,嚴格按照河南省審計廳作業(yè)質量規(guī)范要求對審計項目把關,全面落實三級復核,有力地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為提升審計項目質量奠定堅實基礎。
四是銷號清單促整改。 市政府將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列入市直單位年終目標考核體系,根據審計發(fā)現問題清單對審計整改事項實施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和臺帳管理制度,該局出具的每份審計報告和決定都明確規(guī)定審計整改的日期和內容、對每個審計項目查出問題的整改和審計結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核實、定期“清帳”、“對帳”,發(fā)現被審計單位拒不執(zhí)行審計決定、弄虛作假、屢改屢犯的,依法依紀進行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李雁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