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政府下發(fā)了《關于政府采購限額以下實行部門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各部門自行組織政府采購的限額標準、采購組織、操作程序和加強監(jiān)管的具體措施要求,通過還權、還責于采購單位,進一步落實采購人的主體責任,促進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
去年,老河口市審計局在開展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時,重點關注了市政府及財政部門落實《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推進措施及實際效果,針對發(fā)現(xiàn)的政府采購辦專業(yè)性不夠、采購效益較低、采購單位責權不明等問題,提出了“強化采購單位的政府采購主體責任,切實提高行政效能”的審計建議。該建議得到市領導高度重視,要求相關部門盡快落實整改。市政府辦公室、財政局充分采納審計建議,及時研究出臺了《通知》。
《通知》明確,2017年政府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10萬元以下的由各部門自行采購,要成立二人以上的采購小組,采購項目必須有三家以上詢價函,并且要通過本單位“三重一大”會議才能入帳;10萬元以上的采購填報政府采購申請備案表,委托代理機構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上網(wǎng)公示招標文件和采購合同,采購結束后附驗收報告,采購辦出具確認函?!锻ㄖ愤€明確要求,必須嚴格按部門采購預算執(zhí)行,無預算不采購、不核銷;限額以上的采購必須實行集中采購,不能化整為零;要建立政府采購臺帳、登記和管理,準確記錄集中采購和自行采購的采購方式、中標供應商名稱,并依法接受財政、審計和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該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采購新政策的實施,順應了政府采購“簡政放權、管放結合”改革的需要,“還權”采購人,既有利于發(fā)揮政府采購活動的自主性、提高了部門單位的工作效率,又減輕了集中采購機構的工作壓力,提升了政府采購質(zhì)量。(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