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發(fā)布后,審計署鄭州特派辦迅速反應,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審計署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好學習貫徹。
一是及時下發(fā)學習通知,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條例》公布后,該辦迅速印發(fā)學習通知,對各支部學習貫徹《條例》作出具體要求,做到充分認識《條例》實施的重大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貫徹執(zhí)行《條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是多種形式加強學習,全面領會精神實質。辦領導“帶頭學”,將《條例》列入中心組學習計劃,在中心組學習會上進行集中學習討論,并參加所在黨支部的學習。各黨支部“集體學”,由支部書記對《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進行解讀、支部委員對具體內容進行領學、其他黨員對學習內容進行討論,確保每個黨員干部都能全面掌握《條例》內容,促進各黨支部按照條例要求,全面規(guī)范支部工作。
三是堅持“學、改”結合,突出學習實效。要求各黨支部不僅將學習《條例》納入“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支部學習計劃等日常支部活動中,確保學習常態(tài)化。同時,要求含審計組臨時黨支部在內的各黨支部結合《條例》要求進行自省自查,著力查找解決支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加強支部規(guī)范化建設,進一步提升支部組織力、戰(zhàn)斗力。(唐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