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2014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2016年6月29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guī)定,審計署2015年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石化)2014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國石化本部及中國石化集團國際石油勘探開發(fā)有限公司、中國石化集團石油商業(yè)儲備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國勘公司、商業(yè)儲備公司)等4家二級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況 中國石化成立于1998年7月,主要從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fā)、石油煉制、石油化工、成品油批發(fā)零售和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設計、建筑施工等。據合并財務報表反映,中國石化2014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550家、參股公司819家;注冊資本2748.67億元,資產總額22 283.66億元,負債總額12 777.07億元,所有者權益9506.59億元,資產負債率為57.34%;當年實現營業(yè)收入28 899.34億元,凈利潤451.49億元,凈資產收益率4.87%,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101.7%。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受中國石化委托對其2014年度合并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中國石化按照資源、市場、一體化、國際化、差異化和綠色低碳六大發(fā)展戰(zhàn)略積極推進結構調整,推動石油工程、煉化工程方面的公司進行重組上市,啟動并完成油品銷售業(yè)務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時加強制度體系建設,完善招投標管理等方面規(guī)章制度,進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審計也發(fā)現,中國石化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企業(yè)重大決策和管理、發(fā)展?jié)摿?、廉潔從業(yè)、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fā)現的主要問題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1.2011年至2014年,所屬山東分公司等12家企業(yè)采取先銷售給外部單位再回購但實物不轉移等方式,虛構成品油購銷業(yè)務,造成多計收入、成本各202.19億元,其中2014年32.71億元。 2.2011年至2014年,中國石化本部及所屬企業(yè)將應沖減以前年度損益的營業(yè)外支出在當期沖減、在會計報表合并過程中未按一貫性原則抵銷內部銷售利潤,造成多計利潤7.38億元。 3.2011年至2014年,所屬中國石化煉油銷售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yè)存在超工資總額列支職工住房補貼等問題,造成多計費用1661.99萬元,其中2014年1121.55萬元。 4.2011年至2014年,所屬華中分公司將收到的地方政府獎勵款202萬元在賬外直接發(fā)放給員工,其中2014年51萬元。 5.2011年至2014年,所屬管道儲運有限公司下轄項目部未經批準違規(guī)發(fā)放獎金859.99萬元,其中2014年107.4萬元。 (二)企業(yè)重大決策和管理方面。 1.2012年至2014年,中國石化違規(guī)向1家不符合條件的系統內小煉油廠分配原油指標267.63萬噸。 2.2012年7月,中國石化出資92.89億元收購境外項目49%的股權,由于對項目風險因素估計不足,截至2014年底累計虧損12.95億元。 3.2012年12月,中國石化在未經合格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的情況下,出資34.9億元購置辦公樓,截至2015年7月,已入駐辦公。 4.對下屬企業(yè)管控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09年8月至2012年10月,所屬江蘇分公司違規(guī)從無成品油批發(fā)和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yè)采購成品油29.28萬噸,涉及金額25.59億元。 (2)2009年至2014年,所屬廣州陽華置業(yè)有限公司為職工購置土地和建設住宅墊資21.36億元,其中2014年8.07億元。至2015年6月底,有9.79億元尚未收回。 (3)2012年以來,所屬國勘公司境外勘探開發(fā)的部分區(qū)塊在已投資20.94億元、未發(fā)現經濟可采儲量的情況下,未及時對相關資產進行清理。 (4)2010年至2013年,所屬重慶分公司等3家企業(yè)未經資產評估,違規(guī)收購加油(氣)站19座,涉及金額5.92億元。 (5)2011年底,所屬河南分公司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反映租賃4座加油站25年經營權面臨虧損風險的情況下,仍簽約租入上述4座加油站,約定租金1.59億元,至2015年7月已支付租金9523.2萬元,但上述加油站仍未投入運營。 (6)2012年,所屬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環(huán)評審批,先行開工建設2個工程項目,總投資1.82億元,至2015年7月仍未取得環(huán)評批復。 (7)2013年12月,所屬中原油田分公司在未列入投資計劃的情況下,以1.25億元的價格在呼和浩特市購買生活辦公綜合樓1.32萬平方米。 (8)2007年至2015年4月,所屬石家莊煉化分公司等4家企業(yè)通過低價銷售產品等方式,違規(guī)向關聯改制企業(yè)讓利1.67億元,其中2014年2171.13萬元。 (9)2010年至2014年,所屬貴州分公司等2家企業(yè)未經招標建設133座加油站,涉及金額5.41億元,其中貴州分公司2014年4256萬元。 (10)2011年至2014年,所屬西北分公司等3家企業(yè)59個項目存在應招標未招標等問題,涉及金額4.77億元,其中2014年3740.69萬元。 (11)2004年至2015年4月,所屬重慶分公司未經招標對外委托204個加油(氣)站審批手續(xù)等服務事項,涉及金額2.78億元,其中2014年265萬元。 (12)2007年至2014年,所屬中原石油勘探局在沒有明確費用標準的情況下,違規(guī)向關聯改制企業(yè)支付委托服務費9000萬元,其中2014年1450萬元。 (13)2013年至2014年,在無真實貿易的情況下,所屬廣東分公司向金融機構確認對關聯改制企業(yè)的債務,后者以此辦理貸款保理業(yè)務;至2015年9月,后者到期未歸還銀行貸款,廣東分公司面臨5700萬元代償風險。 (14)2012年,所屬廣東分公司將應公開招標的項目,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涉及金額988.75萬元。 (15)2014年,所屬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燕山石化)未按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將7126.8平方米房產對外出租。 5.信息化建設方面。至2014年底,所屬88家單位使用的財務集中核算系統和95家單位使用的企業(yè)資源計劃(ERP)系統,不符合規(guī)定的接口標準。 (三)發(fā)展?jié)摿Ψ矫妗?/p> 1.2011年至2014年,中國石化研發(fā)投入分別占主營業(yè)務收入的0.28%、0.29%、0.3%和0.3%,與監(jiān)管部門要求的1.8%存在較大差距。 2.2011年至2014年,中國石化原油年加工能力由2.43億噸增至2.84億噸,但實際原油加工量僅由2.2億噸增至2.38億噸,原油加工能力超出實際加工量的趨勢上升。 3.因對市場變化、新技術應用等風險預估不足,2011年至2014年,所屬燕山石化等8家企業(yè)投資72.91億元新建的14個化工項目,建成后未能正常投產導致資產閑置;燕山石化50萬噸/年苯酚丙酮裝置擴能改造等5個項目投入4.39億元后即停建。 4.截至2014年底,因土地規(guī)劃變化、租賃合同到期等原因,中國石化還有停業(yè)需永久關閉的加油站1133座,存在較大處置壓力;所屬山東分公司等3個單位新收購或租賃的131座加油站中,有65座年銷量未達預期。 5.2011年至2014年,中國石化有29個境外項目的原油實際產量比可研產量低8992.34萬噸,未達到預期目標。 (四)廉潔從業(yè)方面。 2013年和2014年,所屬商業(yè)儲備公司等5家企業(yè)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購買煙酒禮品、公款接待等問題,涉及金額204.24萬元。 (五)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審計署2011年審計中指出,中國石化有25 827宗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對此,中國石化組織進行了整改。但截至2015年底,仍有3202宗尚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此次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中國石化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 審計中發(fā)現的相關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