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劉家義介紹扶貧資金審計情況,稱審計了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重點抽查了17個省的40個縣。審計發(fā)現(xiàn),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guī)使用,8.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或損失浪費。 讓違規(guī)使用扶貧資金的情況無所遁形 我國之所以能夠實現(xiàn)7億多人脫貧,與國家的巨額投入密不可分。今天,我們又設定了到2020年,7000多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目標。為了讓底層群眾盡早擺脫貧困,需要社會各界合力參與。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個別省份、單位甚至個人,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他們就會變成脫貧路上的“硬骨頭”“釘子戶”,影響脫貧進程。 從2015年的審計報告來看,扶貧資金的使用確實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不單單是發(fā)放不到位、不及時,還有挪作他用的情況。而數(shù)億元扶貧資金長期閑置,也反映了扶貧攻堅的難點所在。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重點抽查了17個省份的40個縣,抽查的50.13億元扶貧資金中,有8.43億元閑置超過1年,這占到抽查資金的17%,比例之高,令人震驚。 扶貧資金是貧困群眾的“保命錢”,是脫貧解困的“助燃劑”。對于扶貧資金的使用,不僅要筑牢精準對接的制度之堤,還應對非法挪用、貪污腐敗等行為嚴厲問責,以保障扶貧資金落實到位。現(xiàn)實中,出現(xiàn)過把扶貧資金當成“唐僧肉”的,扶貧變成了“幫富”,真正需要幫扶的貧困人口卻與扶貧資金絕緣; 出現(xiàn)過“雁過拔毛”式扶貧的,層層截留,發(fā)到百姓手中的扶貧款,大大縮了水。 針對這些亂象,不僅要創(chuàng)新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發(fā)放和整合盤活資金使用的方式,更加需要借審計之機,讓違規(guī)使用扶貧資金的情況無所遁形,確保扶貧工作真實有力地推進。 能否嚴厲追責考驗政府的執(zhí)政能力 扶貧攻堅的目標期限眼看就要來臨,而扶貧形勢依然嚴峻,不少鄉(xiāng)村人均純收入不到1000元,有些特困戶唯一的“電器”就是一盞節(jié)能燈……懷著一種“時我不待”的焦灼,現(xiàn)在從審計署的報告中得知僅僅一年就有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guī)使用、8.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或損失浪費,公眾的第一反應,相信除了憤怒,還是憤怒。 扶貧資金使用中的問題由來久矣,貪污、挪用、冒領現(xiàn)象無奇不有。較近的一個典型案例是,2015年審計發(fā)現(xiàn),在扶貧重點縣廣西馬山縣認定的扶貧對象中,“3119人不符合扶貧建檔立卡標準,其中有343人屬于財政供養(yǎng)人員,有2454人購買了2645輛汽車,43人在縣城購買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為個體工商戶或經營公司”……這樣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為何長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理? 問題產生的原因,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進行了分析,“扶貧資金投入渠道較為分散,統(tǒng)籌管理不夠”、“監(jiān)管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社會監(jiān)督還未落到實處”。比照一下,可能會發(fā)現(xiàn),在審計署近幾年關于扶貧資金的審計活動中,無論是存在的問題,還是對問題原因的剖析,其實大同小異。人們所詫異者,“監(jiān)管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扶貧攻堅是中央確定的目標,如果多年一貫地老是監(jiān)管薄弱,緣由究竟何在?“社會監(jiān)督還未落到實處”,動員社會力量監(jiān)督扶貧資金的使用,真的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嗎? 在審計署報告披露之后,追責必然是下一步的工作。多年以來,坊間的一種聲音認為,與事件性質的嚴重性相比,懲罰的力度似乎稍有不足。當下在扶貧攻堅“時不我待”的背景下,也許需要確立一個追責的范本以儆效尤,這個范本一要清晰劃定責任和性質,到底是違紀、違法還是犯罪,不可含糊其詞; 二是追責不妨高調進行,使相關人員知所戒懼。 閑置扶貧資金15年,拷問相關部門的良知和責任 一邊是各地不斷爆出貧困兒童、留守兒童上學難、營養(yǎng)不足,甚至溫飽都不能解決的新聞,一邊卻是巨額扶貧資金遭受浪費、冒領,甚至被打入“冷宮”的局面。不得不說,對比之下,有些地方可能窮的不是經濟,不是財政,而是一些政府部門最起碼的為政良知。 被抽查的50.13億元扶貧資金中,竟有超過六分之一在“睡覺”,實在令人無法接受?,F(xiàn)在,一個最直接的、公眾關心最迫切的問題是:讓8億元扶貧資金閑置的都是哪些地方政府?能夠讓扶貧資金閑置超過15年的,究竟是哪里?以及相對應的具體責任人。一定要把他們曝光出來,接受公眾對其為政能力的二次“審計”。 要知道,這已經不只是單純的懶政,而是涉嫌瀆職。對于這些扶貧資金遭受的“非扶貧”待遇,應一一給出說法,有關方面也需要對其背后的負責人追責。同時,要厘清扶貧資金的損失浪費,對其撥亂反正,并建立更加陽光透明、監(jiān)督有效的機制,以改進扶貧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條例要求,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zhí)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追究責任,就是對善待、慎待扶貧資金最好的宣誓。要知道,扶貧資金區(qū)別于其他公共財政的特點在于,它們不僅考驗公共部門的責任心,更考驗相關官員的良知。 讓有限的國家扶貧資金做到雪中送炭 某些地方執(zhí)行國家扶貧政策如此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其被審計署曝光,完全是咎由自取。等待這些地方的將是整頓和問責。值得追問的是,審計署僅僅抽查40個縣,就查出一大堆問題,如果審計署等相關部門改抽查為統(tǒng)一檢查,結果又將如何呢? 不僅扶貧資金長期閑置、浪費,一些地方亂戴貧困縣帽子的情況也比較突出。去年10月,國務院扶貧辦官員蘇國霞曾表示,貧困縣脫貧以后不愿摘帽,或者戴著貧困縣的帽子炫富,這樣的現(xiàn)象客觀存在。某些地方一方面戴著貧困縣帽子找國家要扶貧資金;另一方面又大興土木,大秀富裕,申請小康縣、百強縣。政府如此“窮”、“富”通吃,實際上暴露出雙重人格。 據(jù)介紹,國家扶貧辦認定貧困縣主要采用人均 GDP、人均財政收入、農民人均收入三個指標,是一套比較有技術的、比較完整的指標體系。問題是,有技術的指標體系下,為何會出現(xiàn)貧困縣炫富的咄咄怪事呢?按照相關規(guī)定,騙吃低保者不僅要清退相關資金,面臨問責處罰;如果情節(jié)比較嚴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而某些地方騙戴貧困帽,扶貧資金閑置、浪費,公職人員、個體戶、經營公司老板成為扶貧對象,騙取國家扶貧資金,相關部門是否該采取問責措施,啟動法律程序呢? 令人略感欣慰的是,扶貧資金閑置、浪費的問題已經被審計署曝光。針對某些地方戴著貧困縣的帽子炫富的現(xiàn)象,國家扶貧辦正在采取改革貧困縣考核機制,建設扶貧縣約束機制,逐步建立貧困縣退出機制等三個方面的措施。但是這些機制何時正式開始實施,能否杜絕富人被扶貧、窮人被“脫貧”、扶貧資金被冒領、貧困縣炫富等怪現(xiàn)象,讓有限的國家扶貧資金真正做到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這不僅考驗著地方政府及其主政者的誠信與國家扶貧辦的執(zhí)行力,而且事關億萬民眾的福祉,考驗著國家的扶貧政策效率。 (子虛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