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fā)布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公告——“精準”整改 成效如何 作者:本報記者 鐘超《光明日報》( 2016年12月27日 11版) 日前,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據悉,此次整改的依據是今年6月份審計署發(fā)布的審計工作報告,相當于在“全身體檢”之后進行全面的“對癥診療”。 “從整改結果看,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大部分得到了糾正。”劉家義表示,截至10月底,整改問題金額共計1605億元,整改率為84.5%,處理處分3229人次。通過整改,促進增收節(jié)支和挽回損失等共計976億元,制定完善制度2116項,有力地促進了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 完善規(guī)章制度2116項 ——破解體制機制“痼疾” “與往年相比,今年整改工作的特點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更加注重落實責任;二是更加注重健全長效機制。”審計署政策研究室負責人表示。 在報告中,包括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等43個單位的具體整改情況以附件的形式公開發(fā)布。記者發(fā)現,很多部門都把審計問題作為抓手,以整改推動體制機制改革。 例如,審計工作報告披露,“2014年至2015年,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所屬發(fā)展研究中心等2個單位召開的4個四類會議規(guī)模超標,所屬食品安全評估中心等2個單位超標準列支、超預算支出會議費131.01萬元”。在整改中,2個單位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專門制定《會議管理辦法》,嚴格會議支出管理,超標準、超范圍費用一律不報銷,讓部門公務會議有章可循。 “審計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通過揭示體制弊端、制度障礙、管理漏洞,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有力促進政府決策管理的科學化、法治化、推動了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社會事務。”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趙全厚表示。 整改問題金額共計1605億元 ——推動財政管理更加規(guī)范 財政資金的合法合規(guī)使用,是審計工作的重點。但審計部門并不直接處理問題,整改的主體責任由被審計的有關地方和部門承擔。 “總的看來,有關部門和地方對整改工作越來越重視,整改力度越來越大。”審計署政策研究室負責人表示,對照審計查出的問題,各地各單位倒排時間表實行精準整改,按要求逐項、逐條整改。 在民生領域,劉家義介紹,通過上繳國庫、歸還原資金渠道、收回貸款或借款等方式,有關部門和單位追回被套取、侵占或損失浪費等資金12億元,其中扶貧資金1.15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8.23億元、工傷保險基金7529.95萬元、農林水資金2.2億元,并騰退收回住房、調整取消保障資格10.58萬戶(套)。 在中央部門預決算執(zhí)行方面,“截至2016年10月底,有關部門整改違反財經制度規(guī)定問題金額共計76.4億元、整改率為98.6%,制定完善財務預算、經費管理、內部監(jiān)督等方面制度64項。”劉家義指出。 對3229人追責 ——以整改促重大政策落實 以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倒逼改革,推動重大政策落實,是今年審計工作的重點方向。 扶貧資金使用精準是精準扶貧的主線和關鍵環(huán)節(jié)。“通過收回后重新安排、加快項目實施、完善手續(xù)、加快下?lián)?、調整計劃等方式盤活閑置資金333.29億元,其中扶貧資金7.88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325.41億元。其余相關問題資金整改正在抓緊實施。”劉家義表示。 “對民生資金及項目審計查出的違紀違法問題,各地均組織深入核實,依紀依法處理。”劉家義表示,截至2016年10月底,有1965人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1591人次,扶貧資金涉及153人次,農林水資金涉及211人次。 通過審計發(fā)現問題督促整改,國家審計在國家現代化治理中發(fā)揮了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這不僅增強了中央決策的權威性和執(zhí)行力,而且有效提升了社會公眾對國家重大決策部署的決心和信心,使之對國家發(fā)展與未來形成良好的預期和判斷,從而有助于夯實官民信任關系。”南京審計大學教授金太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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