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羅洪嘯23日電】國家審計署總審計長劉家義23日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工作報告》時透露,審計調查的18省2009年底政府性債務余額合計2.79萬億元,已有7省的政府負債超當年財力的一倍,最為嚴重的,政府負債超財力三倍以上。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財政資金償債能力不足。 中央4萬億投資是否是造成地方政府負債過重的“元兇”?劉家義表示,審計調查的18省2009年底政府性債務余額中,2009年新增1.04萬億元,占總債務的37.28%,而用于中央4萬億投資的配套資金僅為8.92%,大部分為歷史遺留問題。 舉新債還舊債 本息近3千億 劉家義指出,由于地方財政和政府性債務管理還不夠嚴格和規(guī)范,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時間長、總體規(guī)模大,歷史遺留債務負擔仍比較重。審計調查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2009年以前形成的債務余額為1.75萬億元,占62.72%。而在所有政府債務中,僅融資平臺公司就占了一半以上,債務余額共計1.45萬億元。 針對如此龐大的地方債務,劉家義提醒說,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存在一定的債務風險。從債務余額與當年可用財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級和西部地區(qū)債務風險較為集中,有7個省、10個市和14個縣本級超過100%,最高的達364.77%。從償債資金來源看,2009年這些地區(qū)通過舉借新債償還債務本息2745.46億元,占其全部還本付息額的47.97%,財政資金償債能力不足。 設立債務預算制度試點 審計署建議,在摸清地方政府性債務底數(shù)的情況下,制定逐步清理化解逾期債務方案,落實償債責任,有效管理存量債務,嚴格控制增量債務,防范金融風險向財政轉移。同時,應清理集成現(xiàn)有融資平臺公司。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審計署工作報告的數(shù)據(jù)與財政部財科所此前監(jiān)測的數(shù)據(jù)一致。當前從總體來看,地方債務仍處于安全區(qū),但局部地區(qū),在不透明的情況下,債務矛盾已經比較尖銳。債務預算應是完整的債務體系所必備的,當前焦作市已經有試點實踐,財政部門正在積極探討。建立債務預算制度,是比較可行的控制債務風險的措施。(摘自6月24日《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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